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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2/04

市住建局要求 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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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宁波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防范遏制疫情扩散蔓延,4月10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强化近期全市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全市建筑工地要严格实行闭合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所有进入工地人员需扫“场所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外来车辆及流动班组人员需单独建档管理。上海返甬务工人员严格按照“14+7”等属地疫情管控措施实施闭环管理。全市建筑工地出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法到岗、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符的,全面暂停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等高风险环节安全措施难以到位的,一律暂停作业。要建立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第一责任人日报告制度。同时,工地要严格执行卫生消杀制度,对工地生活区、食堂、办公区等人员聚集场所每日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方位消杀工作。要确保各类防疫物品配备,应急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合理规范。
       市住建局将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保持高压监管,强化全市建筑工地防疫及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责任主体工作落实不力逾期拒不改正、存在防控漏洞或安全生产隐患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疫情期间不按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导致出现阳性病例,或发生亡人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降为E级,并取消其一年内在全市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项目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