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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7/04

股份公司工会启动2017年度职工互助保障续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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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2017年度职工互助保障续保工作于3月28日正式启动。
    本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参保项目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三项,保障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享受政府医疗补助的劳动模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外地医保这四类不在参保范围内的人员,仍可参加本年度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
    据悉,每年的职工医疗互助经均由工会经费中列支,每人每年缴纳互助金不低于50元。其中,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参加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被保障人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参加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的被保障人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