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徐文卫、孟文华、潘信强、翁海勇、陈建国、陈贤华、王善波、童全康、沈成德,监事会主席卢祥康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现场共有包括社会股东在内的14名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股份公司董事长徐文卫主持。
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贷款及授信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上,董事长徐文卫就2015年度公司经营状况、战略实施情况、未来发展方向、社会责任等方面向大会作了汇报,对未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浙江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决议的形成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任何经过身份认证的股东均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充分保障了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数据,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