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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6/05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局长牟可光到股份公司调研

发布者:朱丹露 浏览次数:3493 次

    429日,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局长牟可光、江东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孙建敏一行到股份公司调研企业营改增工作。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李长春、建工集团副总经理田秀刚、股份公司综合办主任沈杰、建工集团财务部经理王菊侠陪同调研。

    李长春在汇报时提到,公司近期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做好依法纳税,公司已组织大规模的营改增培训,对已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2016年第13-19号公告等条文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同时,公司正着手加强合同、物流、票流、资金四流合一的管理,争取在整个业务层面做好充分应对。此外,由于受到行业传统的影响,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健全,企业税负加重,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管理调控,提高管理效率,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争取合法减少税负。

    李长春提出,由于公司下属机构众多,是否能够争取汇总缴纳是公司目前关心的重点问题;其次,个别子公司混合销售的经营模式,将增加该类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第三,由于会计上和税法上对收入确认时间的规定不一致,导致营业税的清缴与未来销项税的确认存在一定困难。

    调研组对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强调企业应当充分理解国家层面出台营改增的政策背景,要坚信建筑企业营改增的目的是降低企业税负,避免重复征税。企业应当运用好此次税制改革的契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推进企业长远发展。